小王是一名在校大学生,不忍心看送外卖的父母为了生计过于奔波劳累,就想着利用暑假的时间勤工俭学,赚点学费和生活费。作为“互联网原住民”一代的00后小王,伴随着网络、新媒体一路成长,可谓“见多识广”。于是,小王打算趁着“电子商务”的东风,也分“一杯羹”。人在家中坐,动动鼠标、敲敲键盘,就能轻松走向“致富之路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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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王打开某购物平台,在阅读商家入驻流程以后,按照平台的操作提示,利用自己的身份证很快就顺利地开了一家网店,并且还给自己的店铺起了个响亮的名字。
店是开张了,卖点啥呢?做生意没有资金咋办呢?店铺没人关注、没有粉丝咋办呢?这下让“小王老板”犯了愁。
小王打算上网搜索一下,看看有没有前辈们的成功经验分享,结果随手一搜发现,电商大咖们真的是在毫无保留地分享成功之道——“无货源、一件代发全流程实操分享”“一站式带你无货源开店、轻松当老板”“电商行业稳赚**万大揭秘”“没销量?找专业电商代运营”……
数不清的“赚钱教程”让小王眼花缭乱,有种遍地是黄金的错觉。在观看了几个“保姆级”的教学视频后,小王也有样学样,按照“教程”,下载了“一键搬店”“一键铺货”“一键盗图”等各类软件,看到什么商品火,就跟风卖什么,商品链接也只需要“一键转载”。没过多久,刚开张的新店已经上架了上千个“大牌”商品。
小王店铺短时间内上架了众多涉及某服装品牌的商品链接,一下子就进入了某商标权利人A公司法务的视线。A公司为维护权利,诉至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,要求小王承担停止侵权、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的民事责任。
法院审理
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商标侵权事实清楚。A公司经过授权许可,有权使用涉案商标,有权对相关的侵权行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。被告小王在未得到授权的情况下,在所开网店销售的服装链接中,使用了涉案商标,商品展示图片中也标有涉案商标,应当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,被告应承担停止侵权、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等民事责任。
开庭前,承办法官电话联系被告小王,在向其普及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后,小王深感后悔,表示只是看到网上很多人说“0元”开网店,稳赚不赔,就想趁着假期减轻一下家里的经济压力,并表示会立马下架这些侵权链接,店里链接有几千个,其实自己都不知道卖了什么商品,而且自己的店开了没多久,也没卖出几件,还是找第三方发货的,没有收入,也无力支付赔偿金,还要跟家里商量一下。
事后,小王父亲多次联系法院,表示自己因整天忙着送外卖赚钱,对孩子疏于管教,提出愿意和原告协商处理,希望不要因为这件事影响了孩子以后的学习和生活。
经多次沟通协商,最后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。
法官提醒
在最近受理的一些知识产权案件中,被告的年纪呈现出越来越低龄化的趋势。随着电商行业的发展,开设网店、短视频带货、直播带货等,对于接受新事物能力很强的00后们来说,也不再是新鲜事了。许多在校或刚毕业的大学生都会选择开网店,进行自主创业。一些网络平台还发起了“大学生电商创业就业扶持计划”,在店铺注册界面增加“大学生开店入口”等。这些举措的确提供了一些就业机会,缓解了一部分的就业压力。但是很多大学生往往都只关注到成功商家获得的高热度和高收益,却忽视了背后存在的法律问题。
这些受到良好教育的大学生们,法律意识仍有待加强。有的大学生甚至还将自己的身份证出借他人,用于他人经营网店,这些都有很多潜在的法律风险。所以,所有电商的从业人员,都要增强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,在保护好自身权益的同时,也要合法、合规经营,避免成为侵权被告。(李军、侯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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